营业执照注册办理:1、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失败则需重新核名。2、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3、领取执照。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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