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1)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2)提供单位,学校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证明。(3)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租售住房,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受理与补齐-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公安部门核定-签发、制证、领证。《上海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第二条(申报居住登记)来沪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应当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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