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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国家对加班工资的规定

根据最高院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根据最高院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个人在国庆、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所取得的两倍或三倍加班工资,不属于可免征个税的补贴、津贴,也要依法纳税。

  劳动法加班时间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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